勿为“选美”添丑
近年来,名目繁多的选美活动在各地风行。惹得新闻界频频聚焦,争相报道。大多数报道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是准确的,产生了积极的效应,但也有一些报道出现了这样那样的偏差。
其一,热报“另类选美”。譬如,不少媒体对“人妖选美”津津乐道,什么人妖艺术、人妖生活、纷纷粉墨登场。刊发时,常以大字标题出现,配以袒露的“美女”照片,以低级趣味迎合读者。
其二,乐发“争名夺利”的所谓“幕后新闻”。只要触及选美,必大力渲染“黑幕”,似乎选美、选秀无一“公平”。譬如,某某公司做了什么手脚,想捧红谁。有的甚至屡屡通过“揭丑”来吸引受众,今天曝光某选手是“二奶”,明天揭幕某选手的桃色绯闻;今天公开某大赛“名单内定”,明天批露折桂者参与了“权色交易”。此类负面新闻使选美失却光泽,颜色极其暧昧。
其三,割裂传统。在报道中,将传统审美观念一概视为应该抛弃的陈腐物,一味歌颂所谓“前卫”、“新潮”。
其四,不顾选美的客观标准。为人们所称道的选美比赛,都在向大家证明着一个美的标准——姣好的外貌,得体的修饰,高雅的气质,美好的心灵,过人的智慧和才华。而有些媒体却常常在这方面出现偏差。或津津乐道于三围标准,注重外貌,或不讲内在美和外在美的统一。
其五,“制造迷雾”。故意刊发一些假新闻,之后一本正经地出面澄清真相,做正反两方面的文章。
其六,效应消极。报道给人造成这样的感觉:一旦选美成功,则从此天下闻名,再也不需要经历坎坷和挫折。
真正的“选美”,令人击节叹赏。在报道过程中,媒体理应撷取美之全貌并为之增辉添彩。为“选美”添丑者可以休矣.
(2004年第2期中国记者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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